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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31日訊 近日,長汀縣檢察院對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小玉(化名)發放司法救助金3萬元,幫助其解決燃眉之急。 經調查,小玉家庭困難,于2016年被識別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收入來源于低保,是農村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小玉的父親患精神疾病,且因刑事案件被羈押;母親是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爺爺是年近60歲的農民,身體狀況較差。小玉現系事實無人撫養人員,學習、生活費用面臨極大困難。 為切實改善小玉的現實困境,長汀縣檢察院從優化救助資金保障入手,聯合龍巖市檢察院共為其發放救助金3萬元,并聯系黨委、政府以及民政部門等為小玉申請事實無人撫養救助,使小玉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同時,將小玉列為“春蕾兒童”,指定1名“春蕾安全員”管護,定期走訪、探望,幫助其走出陰霾、擁抱陽光。 (曾麗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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