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5日訊 福鼎一男子獲得許可證后超范圍采挖,逾越法律紅線。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審結該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判處被告人莊某潤拘役5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20年7月,莊某潤取得其經營的福鼎市某養殖場使用林地0.2072公頃審核同意書、林木采伐許可證后,雇傭挖掘機師傅駕駛挖掘機在某山場開墾林地建設養殖場。2021年6月,莊某潤被發現超范圍采挖。經鑒定,莊某潤超界開挖商品林地共計11.37畝,超界采伐硬闊葉樹立木蓄積量為26.3816立方米,株數為370株。案發后,莊某潤對該山場補植復綠,并通過福鼎市林業局驗收。 法院經審理認為,莊某潤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并毀壞商品林地達11.37畝,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結合其犯罪事實、悔罪表現,并參考所在社區意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龔麗雯 通訊員 廖夢旖)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