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5日訊 日前,平潭綜合實驗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的過程中,首次運用“平潭嵐碳”小程序,創新性地引導涉案人員自愿購買海洋碳匯進行替代性生態修復。 據介紹,2023年8月,游某在明知紅珊瑚系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情況下,仍通過微信以8000元的價格向高某(已判決)購買了一株紅珊瑚原料,并加工成鼓狀珠子和手串交由他人進行銷售。至案發時,已售出兩顆鼓狀珠子,銷售金額達1800元。經鑒定,涉案紅珊瑚制品系珊瑚綱軟珊瑚目紅珊瑚科物種,屬于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價值71200元。 辦案檢察官審查認為,游某主動到偵查機關配合調查,追回并上交紅珊瑚手串,退繳違法所得1800元,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且犯罪情節輕微,于是在審查起訴階段組織召開聽證會,就是否對游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聽取人民監督員、聽證員和偵查人員意見。同時,針對涉案紅珊瑚已加工成制品無法恢復原狀的情況,引導游某通過購買碳匯的方式進行替代修復。 聽證會前,游某簽署了《生態修復承諾書》,并在聽證會后,通過“平潭嵐碳”碳匯小程序購買了50噸的二氧化碳當量的“平潭嵐碳”碳匯生態產品,用于抵消等價值的二氧化碳排放,實現碳匯替代性補償生態。 鑒于游某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退贓、認購碳匯進行生態修復等法定、酌定從寬情節,且犯罪情節輕微,人民監督員和聽證員均同意檢察機關對游某的處理意見。“我們依法對游某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同時擬制發《檢察意見書》移送相關行政機關對游某進行行政處罰,避免出現‘不刑不罰’的情況,確保司法執法公正?!鞭k案檢察官陳為閩說。 據悉,該案不僅是平潭綜合實驗區“平潭嵐碳”小程序平臺上線后的首筆生態司法碳匯交易,也是實驗區首起通過認購海洋碳匯(藍碳)替代修復生態環境的刑事案件。 (記者 陳菁 通訊員 嵐檢通)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