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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6日訊 日前,建甌市檢察院在處理一起鄰里糾紛引發的輕微傷害案時,依法對李某作出不起訴處理。 2022年8月,陳某及其家人在前往自家宅基地施工時,因鄭某在家門前的路上堆放磚塊阻礙通行而引發爭執。在爭執過程中,鄭某的母親吳某抓起一塊石塊砸中陳某妻弟李某的頭部,李某用拳頭擊打吳某的右臉眼眶部位,致使吳某右眼眶外側壁骨折。經公安物證鑒定所依法鑒定,吳某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李某在案發后主動投案,并積極配合調查,如實交代犯罪事實。同時,他還積極賠償吳某的損失,取得對方諒解。 鑒于該案由鄰里糾紛引起,且吳某一方也有一定過錯,建甌市檢察院認為李某的行為雖然觸犯我國《刑法》,但情節輕微,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對李某作出不起訴處理。 (記者 陳浩 通訊員 丁志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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