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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8日訊 家住武平縣湘店鎮的周女士一家外出旅游時,將行程動態發到微信朋友圈,卻因此引來了盜賊。日前,武平縣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盜賊陳某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今年6月,周女士一家外出旅游,其間分享了很多行程動態到微信朋友圈。待旅游歸來,周女士發現自家二樓兩間房門、屋內柜門被撬,室內物品更是凌亂不堪,意識到家中失竊,遂報警。 警方經偵查,很快就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歸案。 原來,陳某和周女士有過業務往來,相互之間添加了微信。6月29日,陳某看到周女士發的一家在外旅游的微信朋友圈動態后,便產生到其家偷竊財物的念頭。次日凌晨,陳某駕車從武平出發前往湘店鎮,行竊前穿上雨衣,戴上帽子,手套等,有意繞開村口及周女士家門口的監控攝像頭,翻墻進入周女士家中。所幸周女士將家中貴重物品都另放他處,陳某未找到財物便又翻墻返回。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肖平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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