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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2日訊 “法官,沒想到你們能來我家里進行調解,真是太感謝了!”近日,清流縣人民法院嵩溪法庭主動延伸司法觸角,聯合司法所通過上門調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一起因借款引發的糾紛案件。 李某與黃某系多年朋友。2021年,黃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李某借款3萬元。借款到期后,黃某僅償還了1萬元,此后便以各種理由推脫。李某多次催要無果,無奈之下訴至嵩溪法庭,要求黃某償還剩余借款及利息。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多次電話聯系黃某均未果,遂聯系當地司法所及村委會了解情況,得知黃某以務農為生,白天忙于農活。為了方便當事人,秉承著司法為民的態度,承辦法官決定上門調解。 在當地村委會的協助下,承辦法官與司法所工作人員一同趕往黃某家中,終于等到了干完農活回家的黃某。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員分別從法理、情理出發,向黃某講明利害關系,釋明不還款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并以朋友關系為切入口,力求促成案件調解。 經過耐心勸解,黃某與李某達成調解協議,承諾分批償還剩余欠款。 至此,本案得以圓滿化解。 (本報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蒲怡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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