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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機構違規操作致女子面部燒傷 福州市鼓樓區法院審結一起醫療美容侵權責任糾紛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2日訊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醫療美容行業近年來蓬勃發展,但光鮮背后也潛藏著諸多風險。近日,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醫療美容侵權責任糾紛。 2023年3月16日,張女士在某醫美機構購買了價值9800元的皮秒激光美容服務。使用一次后,張女士面部出現水腫、紅斑和水皰等嚴重不良反應,被確診為燒傷、細菌性感染。經衛生監督部門調查,提供該項目的機構并未取得相關醫療資質。后張女士訴至鼓樓法院,要求該醫美機構退還費用、支付三倍懲罰性賠償金,并承擔侵權賠償。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機構在明知其不具有醫療美容相關資質情況下,仍然提供違規服務,依據《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醫美機構存在欺詐行為,對消費者的消費抉擇產生重大影響,故張女士訴請退還服務費9800元、賠償三倍服務價款29400元,于法有據,鼓樓法院予以支持,判決某醫美機構賠償張女士醫療費、誤工費、鑒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34476.44元。 某醫美機構不服提出上訴,福州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辦法官表示,因美容消費存在經營者的資質不足、消費告知不足等原因,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法官說法:本案不僅對規范經營者依法經營美容服務項目具有警示作用,對消費者亦有正面的教育意義。消費者在選擇“醫美”機構時,一定要謹慎查看醫美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主診醫師的執業醫師資格,結合所選擇的醫療美容項目,判斷該機構是否具備從事相關醫療美容服務的資質。對于操作過程復雜,難度高、風險大的美容外科項目,建議選擇具有資質的三級整形外科醫院及設有醫療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三級綜合醫院,在追求美麗的同時確保生命健康安全,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采取合理合法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記者 張嘉慧 通訊員 盧曉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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