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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的光澤秋意正濃,薄霧未散的富屯溪畔還有幾分涼意。 在光澤縣河長辦等部門組織的增殖放流活動現場卻早已熱鬧起來,來自光澤法院的干警們與各部門代表一起,將 76萬尾魚苗放歸“閩江源”,與青山遠黛、粼粼碧波共同構成一幅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動人畫卷。 光澤縣位于閩江上游富屯溪源頭,境內水域面積達11.2萬畝。近年來,光澤縣堅持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積極探索“水美經濟”模式,在推進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同時,轄區內水域生態環境持續向好。為守護閩江源頭的綠水青山,護航水資源保護與利用和諧發展,光澤法院積極履職,悉心畢力做好江河上的守護者。 拉緊護魚“警戒線” “電魚對魚類‘大小通殺’,小魚賣不上價可我們水生態付出的代價可不小…………”法官嚴肅地說道。 “法官說的在理,這判決我心服口服。”林某懊悔地低下了頭。 2017年開始,光澤縣依規實行“禁漁期”管理,經多年養護野生經濟魚類種群得到有效恢復。而家住富屯溪畔的林某,見水中魚群往來穿梭也有些“心動”,抱著“被抓也就是沒收漁具、罰款和批評教育”的僥幸心理,在禁漁期內采用電擊方式捕魚60余尾,被縣農業農村局聯合執法工作人員當場查獲。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他的行為已觸及刑法。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內使用禁止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因其在案發后主動投案自首,自愿認罪認罰,故依法從輕處罰,單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懲罰不是最終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以案釋法,從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的生態環境變化出發,釋明法律“紅線”,講透“水生態安全”的重要性,審理一案教育一片。最終,林某不僅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對判決心服口服,在審理中還自愿繳納3000元生態修復金用于增殖放流,修復水生態環境。 為切實保護光澤縣溪河漁業資源,光澤法院在嚴厲打擊非法捕魚等違法犯罪行為之外,持續強化對行政非訴案件的排查梳理,做好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工作,聯合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河長辦等共同開展打擊非法漁業捕撈專項治理行動 3 次,近3年以來非法捕魚類犯罪案件實現清零,行政非訴案件下降40%。 護航水美“新航線” 光澤縣水環境得天獨厚,全流域水質均達到國家二類及以上標準。近年來,光澤縣充分利用“水優勢”,大力發展水生態康養旅游產業,武夷山國家公園光澤風景道的“玲瓏溪谷”重點建設項目正是其一。 那座跨溪而立、材質造型獨居匠心的竹橋又“玲瓏溪谷”建設項目的重中之重。作為該橋承建方之一的四川某公司,將項目中的鋼結構加工制作安裝、竹結構制作與安裝等建設工程分包給3家公司施工,約定合同總造價300余萬元。但在3家公司相繼完成了工程任務后,該公司卻遲遲未支付工程款,最終3家公司分別訴至法院。因該系列案所涉及的工程總發包方與總承包方單位均相同,光澤法院充分利用多元解紛聯動化解機制,創造性采用“委托代付”方式快速解決糾紛,并通過類案示范妥善化解該項目關聯糾紛,確保了“玲瓏溪谷”文旅項目如期開館。 “水美經濟”欣欣向榮,光澤法院司法服務“精度”亦穩步提升。由政法委牽頭,會同公安、司法、信訪聯合出臺《關于加強“四源共治”深度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實施意見》,強化多元解紛助力“以穩定促發展”。此外,光澤法院堅持黨建引領,與縣委黨校就生態保護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司法研學共建簽署框架協議,開展“生態保護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領域的理論研究、學術研討、示范教學、實地調研等研學和實踐活動,為光澤縣拓寬“兩山”轉化通道、實現綠色發展注入司法新動能。 共護源頭好風景 “這本普法手冊里,我們匯編了近年來非法捕魚等涉生態典型案例,大家可以帶回去看看。” “這案子我聽說過,這書我們要好好看看。” 案例是最生動的普法教科書,光澤法院先后設立武夷山國家公園西區審判法庭、駐武夷山國家公園巡回審判點、武夷山國家公園保護區玲瓏哨卡法官工作室,以巡回審判模式將普法的課堂搬到群眾的“家門口”,并將非法捕魚等涉生態典型案例匯編成冊,通過“杉小槌”欄目、宣傳冊、宣傳片、展板等形式發布,讓典型案例影響力“走出去”。 2024年,光澤法院已開展涉生態巡回審判5次,庭審觀摩達113人次,制作典型案例13個,開展“六五環境日”、“世界水日”“全國生態日”等主題普法宣傳4次,發放宣傳資料200余份,接受相關法律咨詢300余人次,努力把共護“閩江源”青山綠水轉化為群眾自覺行動。 為凝聚水生態保護“合動能”,光澤法院積極拓展“生態司法+”朋友圈,召開閩贛兩地聯合執法巡河聯席會議,就推進省際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促進跨域生態司法保護協同工作水平進一步提升。已與光澤縣河長辦、江西省貴溪市、資溪縣河長辦等協同開展閩贛省際流域交界斷面巡河交水聯合執法活動5次,召開聯席會議3次,聯合光澤縣河長辦、各鄉鎮執法巡河隊開展司法巡護活動12次,讓生態保護法治“和聲”在山水間回響。 水生態保護事關民生福祉,不僅要“當下治”,更要“長久立”。光澤法院將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水生態環境,嚴厲懲治各類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積極參與水生態環境聯防聯治,持續健全完善“生態司法+”共治模式,筑牢水生態安全司法防線,為綠水青山的“生態顏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數”同步提升貢獻司法力量。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葉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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