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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企安“寧” 優“化”營商 ————寧化縣法院著力做優縣域法治化營商環境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4日訊 審結涉企案件2462件,涉案標的金額10.37億元,受理涉企執行案件1520件,執結1485件,執行到位金額4.66億元…………細數2022年以來的成效,離不開寧化縣法院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注重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不斷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指標,主動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司法支持,積極參與涉及轄區重點項目的法律風險研判和矛盾糾紛協調化解,為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活封活扣”助“造血回血” “為寧化法院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點贊!”4月,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被告三明某農業公司向寧化法院贈送了這樣一面錦旗。在這起案件中,三明某農業公司被判無責。 時間回溯至2016年,為了公司更好地發展,寧化某農業公司與張某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張某將1000萬元借給寧化某農業公司,并確定借款期及利率。2016年年底,寧化某農業公司僅向張某支付了部分利息,此后張某多次向寧化某農業公司催討還款付息未果。 2023年6月,張某以寧化某農業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黃某、黃某父親以及三明某農業公司為被告,向寧化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寧化某農業公司還款付息,且認為三明某農業公司與寧化某農業公司構成人格混同,黃某、黃某父親與寧化某農業公司構成人格混同,要求寧化某農業公司、黃某、黃某父親對寧化某農業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同時,訴前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 寧化法院依法對寧化某農業公司、黃某、黃某父親、三明某農業公司的銀行賬戶進行了凍結。面對賬戶被凍結的現狀,三明某農業公司負責人楊某一籌莫展。 “資金是企業運營的血脈,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如果只是簡單地按照保全流程凍結賬戶,不僅不能處理好眼前的矛盾糾紛,還可能對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造成巨大影響。”在仔細查閱卷宗材料,厘清基本事實后,承辦法官賴征源決定到企業走一趟。 通過實地走訪,賴征源發現三明某農業公司有相應價值的倉儲、加工、打包等機械設備,秉持著善意文明執行理念,與雙方當事人充分溝通后,根據三明某農業公司的申請,寧化法院變更了保全措施,依法對其機器設備等動產、不動產予以了保全,不再對其流動性進行保全,防止了流動性不足導致資金鏈斷裂。 “活血”后當“化瘀”,解決實質爭議是處理案件的關鍵。由于張某未能提交其他證據證明其訴稱,經依法審理,寧化法院判決寧化某農業公司償還張某借款1000萬元及相應利息,并駁回了張某對三明某農業公司、黃某、黃某父親的訴訟請求。張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后經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將“活封活扣”的保全措施延伸至訴訟全過程,有效保障了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的同時,顯著減輕了企業因保全措施而可能承受的不必要經營壓力。 “府院聯動”助“項目重生” “1000多個日夜的期盼,終于盼來了交房的好消息,多虧了政府‘保交樓’政策,我終于拿到了新房鑰匙!”在寧化縣“天和上上城”二期保交樓項目舉行集中交房儀式上,業主巫某激動地說。 “天和上上城”二期是坐落于寧化縣城區南郊,由某天公司開發的樓盤,購房戶多為寧化縣各鄉鎮進城農民及務工人員。2020年7月起,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經營不善,“天和上上城”二期項目被迫停工,農民工工資無法及時兌現,房屋也無法按期交付,引發矛盾重重,一批購房信訪戶“常駐”寧化縣信訪局。其間,寧化法院多次受縣信訪局邀請參與“天和上上城”樓盤項目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2023年初,“天和上上城”二期項目被列入“保交樓”重點項目,獲得引入“保交樓”專項借款3000萬元的指標。同年2月,寧化法院根據某天公司及債權人羅某的申請,向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移送某天公司“執轉破”案件。 為保障工程建起來,讓政策性專項借款能夠落到實處,寧化法院以府院聯動工作機制為抓手,在法律框架內主導司法程序,由寧化縣人民政府成立某天公司清算組,讓政府適時參與破產程序的各個環節,讓破產程序全程依法、高效、透明運行。 隨著破產程序的府院銜接穩步推進,2023年4月,“天和上上城”二期“保交樓”項目由施工方先行墊資復工續建。 2024年6月27日,寧化縣“天和上上城”二期保交樓項目舉行集中交房儀式,已網簽備案并確權的住宅迎來交付。 “通過破產程序實現區分對待房地產企業及其樓盤,對企業在破產清算程序中推進,讓其承擔應承擔的責任;對樓盤則通過使用轉變為共益債的專項借款,實現快速復工續建和專項借‘款后進先出’,既很好地落實了中央‘保交樓’政策要求,又依法保障其他債權人的權利。”主審法官賴征源如是說。 6月24日,寧化法院牽頭與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涉房領域矛盾糾紛預防和協調化解的意見》,就加強購房資金監管、執破直通工作、涉房破產審判和實現涉訴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多元協同”助“高效解紛” 2024年初,寧化法院收到一批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信用卡糾紛案件,具有訴訟標的同一性的特點。寧化法院探索“普通共同訴訟+保全”工作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在一起案件中對多名信用卡債務人提起共同訴訟,實現在1“案”中對N“件”的批量處理,并強化財產保全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在訴前、訴中依法運用保全措施,釋放以保促調效能。 “目前,我們已受理2家金融機構對17名信用卡欠款人提起的普通共同訴訟案件2件,并通過財產保全方式,在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內,促使10名當事人主動履行完畢還款義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寧化法院立案庭負責人許志和說。 通過“普通共同訴訟+保全”機制“微改革”,為豐富金融糾紛治理方式進行了有益探索。 為深入推進金融糾紛源頭治理、多元化解工作走深走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寧化法院還召開司法服務金融工作座談會,邀請縣轄區金融機構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共同探討法院與金融機構間協調聯動新模式,就如何加強法院金融糾紛訴調對接、構建金融糾紛源頭化解進行充分溝通和交流,并就各單位在業務過程中遇到的涉法涉訴問題進行解答。 與此同時,出臺《關于建立寧化縣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通知》,與縣委政法委、縣司法局、縣人行、寧化銀保監組、縣金融辦協商,聯合成立寧化縣金融糾紛調解中心,打造以多元協同為核心、資源集聚為特色的聯合工作平臺。通過立案前委派調解、立案后委托調解、確認調解協議等方式促進金融糾紛高效化解。2023年以來,訴前委派調解金融糾紛210件,訴訟調撤248件,實現市場主體金融貸款延期,防止因經濟下行導致的“雪上加霜”。 “當好市場秩序的守護者,寧化法院將積極回應服務保障中心發展需求,通過公開透明、高效精準的司法審判,堅持依法、規范、公正、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探索多元化溝通機制,強化司法服務效能,有效化解市場糾紛,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營造穩定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寧化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閆明偉表示。 (本報記者 吳國錦 通訊員 范文琦 曾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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