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5日訊 近日,經連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吳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今年9月,剛出獄20天的吳某到新泉鎮玩,入夜后,饑腸轆轆的他身無分文,便想偷點錢。在新泉鎮某村看到一棟剛修好的房子后,吳某進入隔壁未裝修的房子暗暗觀察,蹲守了1個多小時,確定屋中沒人后翻墻而入,在臥室翻找并盜得現金600多元。 當晚,屋主羅某帶著孫子在老家住,第二天早上回到家發現翻動的痕跡,隨后通過手機上的視頻錄像發現吳某后報警。兩天后,吳某在長汀縣汀州鎮被民警抓獲。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已構成盜竊罪。吳某有前科,酌情從重處罰;鑒于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且退出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一審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江婷)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