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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長汀縣檢察院就一起交通肇事案擬作不起訴決定,邀請人民監督員、聽證員共同參與公開聽證會。 據悉,犯罪嫌疑人吳某某駕駛輕型倉柵式貨車在某路段倒車時,碰撞車后行人邱某芳,造成邱某芳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辦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從吳某某的認罪態度、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等方面綜合考量,鑒于吳某某系投案自首、自愿認罪認罰、且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并達成諒解協議,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經聽取被害人家屬意見后,擬對吳某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并召開公開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案件的事實、性質,以及擬作相對不起訴的法律依據和理由,并對吳某某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吳某某深刻認識并反省自身存在的過錯。經聽證員評議后,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擬作相對不起訴的處理意見。 (鄧瑩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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