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8日訊 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全省首例個人信用重塑案件進入重整程序。該案也成為廈門中院在全省率先出臺《個人信用重塑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后推動個人信用重塑機制正式運行的首次司法實踐。 該案債務人長期投資經營的某服務行業公司,曾經是廈門市具有一定市場影響力的連鎖服務品牌。為進一步擴大規模和加快企業轉型,債務人通過引入投資機構和以個人名義對外借款的方式籌資投入企業經營。但受疫情影響和相關業務市場沖擊,企業經營受到嚴重影響,資金鏈斷裂。債務人個人名下的財產均已被法院強制執行用于清償債務,仍無法償還欠款。因此債務人希望通過個人債務重整程序,實現債務統一有序清償,促進個人經濟再生、信用修復,并恢復企業誠信經營。 收到債務人申請后,廈門中院嚴格對照指引規范,公開債務人申請,通知已知債權人,并組織聽證聽取各方意見。在對債務人個人及家庭基本情況、個人財產情況、債務情況、預期收入情況、債務清償計劃等多方面進行綜合審查后,廈門中院裁定受理債務人的重整申請,并作出限制債務人行為和指定管理人的決定。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李吟 傅珊珊)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