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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8日訊 近日,經莆田市涵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崔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崔某于2023年11月與焦某離婚,離婚后,崔某一直想和焦某復婚均遭到拒絕。今年4月,崔某打電話找焦某被拒絕后,又來到焦某的住處,看到焦某的新男友朱某也在家中,一氣之下便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敲開臥室的門。朱某一開門,崔某就沖進去揮砍,朱某反抗并奪刀,刀掉在了地上,崔某將朱某按壓在床上。焦某見狀,趕緊將崔某拉開,朱某則趁機跑下樓。崔某撿起菜刀追至樓下,朱某躲進樓下鄰居的房間。后在鄰居的勸說下,崔某放下菜刀返回焦某家中。朱某報警后,民警將崔某抓獲。經鑒定,朱某的傷情為輕傷二級。 (記者 陳靜 通訊員 曾靖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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