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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群眾“走進來”到法官“走出去” ————惠安法院城關法庭探索司法服務工作新模式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1日訊 “公共供水管道破損導致的漏水,由物業公司承擔維修義務,符合政策條件的,可以啟用維修基金;業主個人專屬部分漏水,由業主自行負責…………”近日,惠安法院城關法庭法官走進惠安縣螺城鎮某小區開展“化解物業糾紛促和諧”活動,與小區業主委員會代表及物業代表進行座談,針對物業公司的疑慮、困惑,如房屋漏水、物業費收繳等問題進行解答,針對居民的司法需求提供相應服務。 “小物業”連著“大民生”,涉及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對社會穩定和基層治理有著重大意義。針對涉物業糾紛類案件增長明顯的現狀,城關法庭除“坐堂斷案”外,更積極探索物業糾紛“新解法”。這是城關法庭為從源頭上減少物業糾紛,主動延伸服務,送法上門的一幕。 今年來,城關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探索司法服務工作新模式,推動從群眾“走進來”變法官“走出去”,促進將更多人民群眾反映的各類矛盾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訴外。 城關法庭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理念,積極通過巡回審判,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務。 今年8月,城關法庭在惠安縣螺城鎮北關社區就地審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問題引發的相鄰糾紛案件。庭審前,法官對雙方房屋進行了現場勘驗并開展調解,但因雙方對房屋漏水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未能調解成功。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在司法所及社區工作人員的協助下,將法庭搬到了社區,就地審理。并在庭后就相鄰關系糾紛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做了宣講,為群眾解決相關糾紛提供樣本。 巡回審判以“接地氣”的審理方式,將案件辦理延伸至群眾“家門口”,不僅讓人民群眾了解如何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零距離傳遞司法溫度。 此外,城關法庭深耕普法“責任田”,持續推進普法工作,追求普法實效,堅持走出去,推進普法宣傳融入司法服務全過程。 該庭法官深入社區街道、學校企業等,與群眾面對面交流,傾聽訴求,化解矛盾;結合審判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對群眾關心的法律問題及相關規定進行全方位的講解,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立足工作實際,持續開展普法講座,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延伸法治宣傳工作的深度和廣度。 源頭解紛、巡回審判、法治宣傳…………惠安法院通過主動“走出去”,回應了群眾多元、高效、便捷化解糾紛的司法需求,打造了一片亮麗新“楓”景。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劉素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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