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1日訊 近日,長汀法院審結一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涉案雙方因網購手機引發糾紛,經法院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此前,賴某在小紅書發布信息稱自己是專賣華為手機的廠家,因吳某正好有購買手機的需求,于是通過小紅書線上聯系,雙方互加微信溝通。2023年10月,吳某分別從賴某處下單兩臺華為手機,標價分別為15750元、15000元,吳某通過微信和銀行轉賬方式向賴某支付了貨款。付款后,賴某未在約定時間內發貨,吳某遂與賴某協商退款,賴某同意退款,但此后當吳某向賴詢問退款流程時,賴某卻以各種理由拖延,吳某訴至法院。 了解雙方爭議焦點后,承辦法官鑒于賴某的住所地在外地,在與雙方溝通協調后,決定通過法院互聯網庭審云平臺在線審理此案。在審理過程中,經過一系列的釋法說理,賴某終于意識到自己“拖欠退款”行為有違誠信原則。 最后,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賴某欠吳某貨款30750元可分期返還,至2024年7月還清。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黃穎嫻)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