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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2日訊 近日,明溪縣法院執行局接到申請執行人電話提供的車輛財產線索后,迅速組織執行干警趕赴現場,成功對被執行人的車輛予以扣押。 據了解,被告李某在明溪當地從事裝修工作,2020年開始陸續向原告明溪某裝飾裝修公司購買定制家具等。2023年7月,李某尚欠該公司定制家具款192000元。由于李某一直未支付欠款,明溪某裝飾裝修公司訴至明溪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李某應支付該公司欠款192000元。判決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該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對被執行人李某名下財產進行查詢,發現其名下有一輛寶馬汽車,于是立即對該車采取查封措施,并依法傳喚被執行人李某。被執行人李某到法院后,執行法官對其進行釋法明理,責令其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若不積極履行,法院將依法對扣押的車輛進行司法拍賣。在法律威懾和執行法官的耐心勸解下,被執行人李某表示愿意積極籌錢償還欠款。 扣車次日,李某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并拿回被扣押車輛。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 (張芊芊 姜祖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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