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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公安局虎貝派出所推進“林長+警長 ”工作機制 用“黨建紅”引領“警察藍”守護“生態綠”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2日訊 “先生,你好,這里禁止帶火種上山。”近日,寧德市公安局虎貝派出所民警黃謀成在日常巡邏時,發現有群眾欲前往第一旗山野炊,故上前耐心提醒。 虎貝鄉境內山清水秀,自然景觀豐富,平均海拔810米,擁有蕉城區最高的山峰————第一旗山。平日里,民警們穿梭于各個山林、水域以及田間地頭等重點區域,嚴厲查處一切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對巡查中發現的林區吸煙、野炊、燒田埂等野外用火行為,立即制止、迅速撲滅,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引導。 今年以來,虎貝派出所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緊密結合轄區實際,因地制宜實施“生態警務”,用“黨建紅”引領“警察藍”守護“生態綠”,全力護好綠水青山之美。 該所推進“林長+警長 ”工作機制,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交流,強化林區社會面巡邏防控工作,構建嚴密的巡邏防控網絡。民警與護林員、志愿者等人組成巡護力量,深入林區重點區域、重點地點進行摸排,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森林巡邏防護工作,全面排查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線索,防范化解森林資源各類風險隱患。 “警察叔叔,我們發現了一只貓頭鷹!”日前,虎貝中心小學3名學生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發現了一只貓頭鷹幼鳥蜷縮在樹下,無法飛行,便拿來了一個紙箱,小心翼翼地將幼鳥裝進其中,送至派出所。民警余煌第一時間將貓頭鷹幼鳥移交至相關部門,作進一步觀察和養護,待能夠自由飛翔、單獨覓食后,再放回山林。 野生動物及時獲得救助,得益于虎貝派出所堅持加強宣傳教育,使得生態文明理念深深植根于群眾心中。虎貝派出所緊密結合“植樹節”“世界環境日”“野生動植物日”“全國生態日”以及森林防火等主題,深入校園、企業、村居等地,積極開展保護野生動植物宣傳活動,倡導大家要自覺保護生態環境,要用實際行動守護好綠水青山。同時,鼓勵群眾踴躍舉報相關違法犯罪行為。今年以來,虎貝派出所共開展保護生態資源普法宣傳10余次,發放宣傳單1500余份,參與救助野生動物3只。 (本報記者 王淇鋒 通訊員 范雅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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