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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結 多案解 平潭法院化解一起駕校與教練糾紛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5日訊近日,平潭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某駕校與教練的糾紛案件,法庭的執行法官和審判法官通過多次調解,將執行案件、民事糾紛及后續可能產生的關聯糾紛“一攬子”全部予以解決,真正實現了“一案結、多案解”的良好效果。 2020年至2022年期間,平潭某駕校與教練黃某簽訂多份《車輛承包經營協議》,約定駕校將符合培訓條件的車輛承包給黃某從事駕駛員培訓業務,黃某支付相應押金。2023年由于該駕校所提供的車輛不符合駕駛員培訓的新要求,黃某向駕校提出解除合同,但駕校不予解除。于是,黃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押金。經審理,法院判決雙方合同解除,駕校需退還押金16萬元。 案件生效后,駕校未主動履行,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控,駕校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在黃某的協助下扣押了該駕校名下若干部教練車,但因車輛使用年限較長,多部車輛更是已達報廢標準,教練車的變現存在困難,案件陷入僵局。 然而,一案未平一案又起,雙方矛盾升級。2024年,黃某依據另外的《車輛承包經營協議》,另行起訴駕校退還押金,駕校則反訴黃某支付車輛承包費。 眼看矛盾日益激化,執行法官聯合法庭負責審判該案的法官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第一次調解,但雙方對后續學員培訓打卡、學費繳交、車輛使用等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執行法官采用“背對背”調解法,通過分開說理、逐個談話的方式,分別做當事人的工作。 “后續學員培訓打卡、車輛和場地的使用都離不開駕校的配合,調解更有利于實現雙贏。” “經了解,你們駕校仍在正常經營,仍有在招收學員,但我們卻查無財產,若核實你們有隱匿財產的行為,將對駕校及法定代表人采取嚴厲的執行措施。” 眼看雙方的心理防線打開了缺口,執行法官馬不停蹄與審判法官進行聯合調解,將雙方當事人的矛盾點逐個擊破,執行案件、審理中的案件以及后續學員培訓打卡、學費繳交、車輛使用等一攬子事宜均達成了一致意見,并在調解協議中予以明確。至此,雙方所涉的所有糾紛均在調解中得到解決。 (記者 陳菁 通訊員 林孟斯 陳曉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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