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暖心,6萬元救助款再到位! ————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法庭將社會救助引入道交糾紛訴前調處 “感謝各位為我們解了燃眉之急,讓我們一家有信心重新面對生活。”日前,陳某的父親一邊送上錦旗,一邊連聲向福州市人大代表、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理事長翁凡和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法庭庭長王鳳翔道謝。 陳某系宏路法庭受理的某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一名當事人,2018年遭遇事故導致一級傷殘,后起訴至宏路法庭。陳某因傷情嚴重,治療過程中醫療費用巨大,宏路法庭判決被告賠償陳某各項損失近250萬元。然而,被告在履行部分判決賠償責任后就無力償還剩余款項,陳某一家因治療也已債臺高筑。 了解陳某一家的具體情況后,宏路法庭發揮與福清市殘聯黨支部共建的聯動幫扶救助機制,幫助陳某及時獲得定殘與低保相關補助。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宏路法庭立足“審執一體”,在明確被告無履行能力后,及時推動執行團隊幫助陳某申請司法救助。2022年,陳某順利獲得4.78萬元司法救助款。 在執后隨訪中,宏路法庭了解到陳某目前為植物人狀態,由其父母全天候照顧。但陳某父母已年邁、無固定收入,陳某的孩子目前就讀小學,陳某每月醫療費用需數千元,雖然已有相關補助,但不足以覆蓋照顧陳某的開支。家庭負債壓力大,未來的治療費用沒著落,陳某父母每日憂心忡忡。 “陳某已經使用過司法救濟渠道,因此我們在分析過后,決定引入社會救助力量,依靠融籍福州市人大代表組建的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的愛心,幫陳某一家再次渡過難關。”宏路法庭庭長王鳳翔說道。 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自成立以來,就熱心為殘疾人等生活困難當事人提供幫助。因此在宏路法庭轉遞相關材料后,該中心隨即主動聯系陳某的父親,并于3日內完成核實審批事項,確定撥付6萬元救助款。 “我們中心的宗旨就是盡可能幫助轄區需要救助的當事人,今后我們也會加強與宏路法庭及多元調處中心的聯動,幫助更多因交通事故致殘、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理事長翁凡表示。 救助款發放儀式結束后,宏路法庭召開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工作座談會。福清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隊、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相關領導參會,就下一步社會救助參與到交通事故前端調處、助力多元解紛事宜建言獻策。 “將社會救助引入道交糾紛的訴前調處,是宏路法庭踐行‘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我們將繼續聯合有關單位,支持榕代救助發揮更大作用,推進道交糾紛的實質性化解。”福清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學凱表示。 (本報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陳誠)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