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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8日訊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其生產、運輸、儲存和經營都需經過特別許可。但仍有部分商家為了一己私利罔顧安全,鋌而走險。近日,南平建陽警方查處一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件,抓獲違法人員1名。 11月3日下午,城關派出所民警接群眾舉報稱,在城關一民房內非法儲存著大量煙花爆竹,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接到舉報后,民警迅速出擊,對煙花爆竹儲存地進行突擊檢查,現場繳獲煙花657箱、爆竹236箱,總計煙花爆竹893箱。 隨后,民警對該民房周圍開展調查走訪工作,結合對掌握的線索展開分析研判,同時在轄區展開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宣傳工作。1月15日,犯罪嫌疑人阮某到城關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詢問,阮某對自己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民警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處罰。 (記者 湯仙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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