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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起因在公共通道上堆放雜物引發的糾紛,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坎市法庭法官想到了“六尺巷”的故事———— 巧用典故解心結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2日訊 “因為一個洗衣池鬧上法庭實屬不應該。今后我們一定好好相處,禮讓互助!”近日,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坎市法庭訴前調解了一起因洗衣池影響公共通道通行的相鄰權糾紛。在村居法官耐心細致、入情入理的溝通和調解下,原本劍拔弩張的糾紛當場了結。 老黃與老李系隔了一條小巷的鄰居。早在2006年雙方就簽訂了《協議書》,約定老李房屋北墻及東墻墻皮外為巷路,巷路主要供老黃等人通行使用,在通行巷路上任何人不得堆放雜物。近年來,老李陸陸續續在通行道上堆放盆栽、洗衣池等雜物,給老黃家通行帶來不便。為此,雙方多次發生口角。 今年10月底,70余歲的老黃氣沖沖地來到坎市法庭,遞交訴狀,要求老李立即清理通行道上的雜物。 收到起訴狀后,坎市法庭村居法官了解情況后獲悉,雙方為兩家之間的小巷子時有摩擦,村委調解不下十余次,之前通行道上的花圃、花盆等雜物都已經搬走了,但最后還剩下一個洗衣池,雙方為此爭執不休。 此案如果從相鄰關系的法律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協議考慮,應判決李家搬走洗衣池等雜物,恢復小巷子原狀。但是,今日判了清理,明日李家又堆放,何日方休?只有讓雙方心服口服、解開心結才是解決糾紛最好的方式。為此,村居法官來到糾紛發生地,上門化解該起相鄰權糾紛。 “江法官,堆放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通行道路本來就不寬,被他這樣一堆放,道路更窄了,影響出行。”老黃氣憤地說。 “道路都是公共的,我放個洗手池怎么就不行了?”老李也很氣憤。 調解現場,黃李兩家情緒激動,各執一詞,甚至相互拉扯。 如何說服雙方成了該案的重點和難點。村居法官決定另尋突破口,采取背對背調解的方式,將雙方當事人暫時分開,分頭做工作。 “你們都是鄉里鄉親的,平時有什么困難應該互相搭把手,今天大家各退一步,該協商的協商,該清理的清理,你們看這樣行不行?”“老李,你看,之前你建房的時候,是有和老黃簽訂協議的,協議上有約定不能在通行道上堆放雜物。你家客廳都很寬,平時使用洗衣池多嗎?” “不多。”老李邊看之前雙方簽訂的協議邊說。 村居法官突然想起了“六尺巷”的故事,對老李說道:“古時安徽桐城有‘一紙書來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以和為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也是我們永定客家人一直所崇尚的。俗話說,遠親還不如近鄰呢…………” 在村居法官耐心地勸說下,老李慢慢放下了心中的芥蒂,臉上的怒氣逐漸消散。當場到房間拿出工具,把洗手池搬走。至此,該糾紛快速圓滿化解。 (本報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彭文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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