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9日訊 近日,經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郭某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郭某某曾于2009年、2015年多次實施盜竊行為,并兩度獲刑。今年10月的一天晚上,郭某某散步時看到附近一家便利店已打烊,便動起歪心思。凌晨4時許,郭某某帽衫遮頭、口罩遮臉,仔細喬裝了一番后溜達到便利店門口,確認四下無人,便用帶來的鋸子鋸下門把手,然后取下門上鎖鏈進入便利店。拿走收銀臺1000元現金后,郭某某又將香煙貨柜15條未拆封和96包散裝的高檔香煙裝走。離開便利店時,郭某某對門把手和香煙貨柜進行整理,使店員一時難以察覺失竊。 郭某某自以為盜竊過程天衣無縫,不料民警接警后很快就將其鎖定,次日上午便將其抓獲,并將被盜現金和香煙發還便利店。經查,便利店被盜香煙共計246包,價值8300多元。 (記者 陳靜 通訊員 方明源)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