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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9日訊 近日,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被告人王某甲、楊某、王某乙、羅某、黃某提起公訴。 經查,今年6月,王某甲受上線指使,分別糾集楊某、王某乙、羅某及同案人陸某(另案處理),再由楊某糾集黃某參與,并由楊某、王某乙、黃某及同案人陸某提供綁定各自名下支付寶賬戶的電商平臺店鋪,配合上線在平臺上架虛假商品鏈接。上線以“刷單”返利為由誘騙被害人付款后,再點擊發貨,在明知未真實發貨的情況下,將被害人被騙確認收貨后已到賬的貨款快速轉出至王某甲的賬戶。 其間,王某甲指使羅某在微信群內負責催促其他群成員楊某等人及時把到賬貨款轉出至其支付寶賬戶。經統計,王某甲等人詐騙多名被害人共計17萬余元。 (記者 陳靜 通訊員 郭芷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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