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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聯賦能 全鏈銜接 ————看順昌法院洋口法庭如何讓矛盾糾紛在基層消弭于無形 “沒想到不用起訴,就能拿到法院的裁定書,我們懸著的心總算能放下了!”近日,順昌法院洋口法庭運用“智聯四治”工作機制,成功化解一起24名工人欠薪案件。 此前,吳某雇傭包括楊某在內的24名勞務提供者進行水稻育種,完工后卻未足額支付報酬。無奈之下,楊某一行24人到大歷鎮綜治中心進行維權。 大歷綜治中立即響應“智聯四治”工作機制,由大歷司法所對該糾紛進行調解,同時將糾紛告知洋口法庭并邀請參與調解。理清其中的糾葛之后,洋口法庭立即與大歷司法所聯系,指導調解人員厘清務工人員薪金欠付情況。 “達成調解協議后可以向法庭申請司法確認,這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還不用出訴訟費。”法官向當事人宣講司法確認的優點及相關規定,盡可能引導當事人在確認欠薪情況后進行司法確認,以減輕務工人員的訴累。 最終,楊某等24人與吳某達成人民調解協議,并共同申請司法確認,洋口法庭依法予以確認。 定分止爭于微末,消弭矛盾于雛形。洋口法庭依托“智聯四治”工作機制,強化與轄區解紛組織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解紛聯動,致力于將基層矛盾糾紛化早、化小,化解于訴前。今年來,共委派轄區鄉鎮調委會調處矛盾糾紛15件,調解成功9件。 “本案已調解生效,被告當即履行完畢,故不出具民事調解書。”近日,洋口法庭訴中調解了一起健康權糾紛,被告當場以微信轉賬的方式給付錢款,實現案結事了。 據悉,陳某與朱某健康權糾紛一案,洋口法院在庭審查明相關案件事實后,認定陳某在未取得行醫資格的朱某開設的診所注射后引發炎癥,朱某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陳某提出的賠償數額較高,朱某難以接受,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陳某,你的部分主張是缺乏依據的。” “朱某,無證行醫造成他人損傷必須賠償損失。” 為從根本上解決雙方矛盾,化解雙方內心的隔閡,承辦法官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通過厘清證據、分析利弊等方式擺事實、講道理、釋法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 “發生這件事我們都不愿意見到,我之前已經承擔了你的醫療費,還賠付了3200元,現在我同意再賠償8000元。”經過幾輪調解,雙方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的矛盾糾紛在審判環節得以實質化解。 “案結”從來不是案件的終點,“事了”才是司法工作的追求。今年來,洋口法庭調解結案51件,多數案件在庭審后經調解,當事人均能當庭或短期內履行完畢無須進入執行程序,調解率達30.82%。 “要不是你們這么詳細的解釋,我還真不能接受這個判決結果哩。”近日,一當事人對辦案法官說道。 原來,老陳因其妻子在羅某經營的企業意外死亡,與羅某就賠償問題產生糾紛,于是老陳訴至法院。后經法院生效判決,羅某應當賠償數額少于其先前向老陳墊付的款項。羅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老陳退還多收取的賠償款。法院經審理后支持了羅某的訴訟請求。 “前面的判決有問題,那些錢是我們應得的。”陳某對于要求退還多收取的賠償款始終不同意。 “老陳,您別激動,如果認為判決確有錯誤,您可依法走審判監督程序。但在生效判決未被依法裁定撤銷的情況下,應當按照協議規定退還賠償款。”在判決書送達后,法官及時與陳某等人開展判后答疑,向其解釋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 最終,老陳等人在判決生效前將多收取的賠償款退還給羅某,案件得以了結。 案件辦理,不僅要解“法結”更要解“心結”,不僅要“依法”也要“釋法”。洋口法庭始終注重釋法說理工作,用樸實的語言講老百姓聽得懂的道理,持續做好審判“后半篇文章”。今年來通過走訪入戶、電話回訪、微信等方式開展案件回訪、判后答疑案件38件,法律咨詢200余人次。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林超 陳穎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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