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12日訊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通過多方協調方式,促使被執行人一次性還清拖欠6年的欠款,有力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017年1月起至2018年11月期間,被執行人王某隆先后多次向申請執行人巫某平購買花卉,但部分花卉貨款始終未支付。巫某平經多年催討無果后,于今年5月9日向永安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王某隆支付拖欠貨款。永安法院經審理,判決王某隆應支付巫某平貨款5.3萬余元及利息。 判決生效后,王某隆未主動履行該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巫某平遂向永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永安法院依法向王某隆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王某隆簽收上述文書后,既未主動履行債務,又未申報個人財產。鑒于上述情況,執行法官擬對王某隆采取強制措施。 日前,永安法院開展清晨集中執行行動,執行法官一行抵達王某隆家,向獨自在家的王某隆母親表明來意,并釋明王某隆不履行該案生效判決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勸說下,王某隆母親同意聯系兒子,讓兒子配合法院工作。隨后,回家的王某隆被拘傳至永安法院。 通過反復做王某隆及其家人的工作,告知相關執行措施和法律后果,王某隆家人一次性還清欠款,拖欠了6年之久的買賣合同糾紛最終執行完畢。 (羅德藩)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