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16日訊 近日,惠安法院調解一起因在二手交易平臺上提前確認收貨而產生糾紛的案件,再次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網絡二手交易時要保持高度警惕。 小玲(化名)是一名在校學生,其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看到了一款心儀已久的二手某品牌手機。在與賣家溝通時,小玲并未使用平臺的聊天系統,而是另行添加了賣家的微信進行聯系。賣家要求小玲先行支付部分定金,于是小玲直接拍下定金鏈接并支付了款項。 然而,在該定金鏈接顯示發貨之后,小玲沖動地點擊了確認收貨。隨后,賣家并未按約定發出手機,僅退還了部分定金款項后便不再理會小玲。小玲的微信被賣家拉黑,賣家的店鋪也已經注銷。由于小玲自行在微信聯系賣家,并且已經點擊了確認收貨,二手交易平臺無法再對此事進行處理。此后,小玲向平臺了解了賣家信息,并以該信息為被告提起了訴訟,主張雙倍返還定金。 在訴訟過程中,小玲發現自己起訴的被告并非實際與其交易的人員。經過多方了解和詢問,法官聯系到與小玲實際交易的人員。對方卻聲稱,是小玲因資金不足要求先拍下定金,后續又反悔不再購買,因此款項不應退還。 該糾紛金額僅數百元,又涉及在校學生,為高效化解矛盾,維護雙方利益,法官耐心地向雙方釋明本案利弊。一方面,小玲明確本案被告并非其實際交易對象,而其提供的證據尚難以直接確認交易人員的真實身份,若小玲希望通過訴訟向真正的賣家主張權利,將產生更多的維權成本。另一方面,對于賣家而言,小玲向賣家支付了定金,根據定金罰則,在未有證據顯示小玲違約的情況下,賣家既不發貨又不退款,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因賣家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賣家需要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 經過多輪調解,雙方均同意互相讓步:賣家同意將定金退還給了小玲,小玲也撤回起訴。 法官提醒: 消費者在進行網絡二手交易時,應選擇正規平臺網站,避免使用陌生應用或點擊不明鏈接。交易時,應仔細核對交易信息,謹慎下單和支付,避免未實際收貨而直接確認收貨。同時,消費者應在平臺設置的交流渠道進行交易聯系,以便后續發生糾紛時能夠固定證據和確定真實交易對象,降低維權成本。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劉軍)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