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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強制騰房”到“續租雙贏” ————漳平法院“多做一點”工作法化解一涉企糾紛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17日訊 近日,漳平市人民法院執結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將原本應騰退的9畝土地轉為續租,既減輕了被執行人搬遷花卉的費用,又可以繼續為申請人帶來租金收益,實現雙贏。 2015年2月,漳平某村委會通過招投標方式,將村里的9畝農建田發包給李某、陳某種植花卉。2020年初,因案涉土地受洪水淹沒造成花卉損失,李某、陳某無法繼續繳納租金,村委會向漳平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判決解除雙方土地承包協議,李某、陳某向村委會支付2020年至2023年租金17萬余元,返還租賃土地,并移除花棚、花卉苗木等附著物。判決生效后,李某、陳某拒不履行,村委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了解到被執行人栽種的花卉苗木多,短時間內無法搬遷,且被執行人前期花費數百萬元搭建的花棚拆除后,無法再次使用。這成為本案的執行難點。 為妥善處理此案,執行法官決定“多做一點”。 執行法官暫緩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同時邀請花卉協會參與執行調解,向村委會負責人、李某、陳某算情感賬、得失賬。執行法官一方面向申請執行人解釋花卉搬遷、拆除設施存在一定的難度,另一方面要求被執行人主動繳納租金,緩和雙方矛盾。同時,執行法官考慮到花卉需要大面積土地存放,若被執行人能夠繼續租賃土地,既減少了搬遷花卉的損失,又可以繼續為某村委會帶來租金收益。 最終,經過執行法官“多做一點”,這起“強制騰房”案,變成雙方續租的共贏,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本報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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