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20日訊 近日,建寧縣人民法院通過“法官+交警”調解機制,成功調結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2023年11月,余某駕駛摩托車與胡某駕駛的小轎車會車時避讓不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余某受傷及車輛損壞,交警判定胡某全責。余某住院治療14天,共花費7.5萬元。獲得交強險賠付后,胡某仍未支付其他經濟損失,余某遂訴至建寧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12100元。 為真正有效化解糾紛,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開展調解,并邀請辦案交警共同參與案件調解。 調解過程中,交警結合真實案例,就案涉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進行分析,讓雙方對責任承擔有了心理預期。承辦法官則“趁熱打鐵”,結合原告余某的傷勢情況和被告胡某的履行能力,耐心分析案件在經歷開庭、上訴、執行等一系列程序后,不僅耗時耗力,且案件判決后執行難度大,讓原、被告雙方意識到調解是處理糾紛的最好方式。 在“法官+交警”聯合調解下,胡某同意分三期支付賠償款,雙方達成一致,糾紛圓滿解決。 (黃林英)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