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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縣檢察院“硬實力”賦能知識產權保護“軟環境”———— 讓制假售假難逃“法”網 近年來,明溪縣檢察院在保護知識產權領域持續發力,加強法律監督職能,全面提升知識產權綜合保護質效,為建設更優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發揮主力作用,以高質效履職為經濟高質量發展賦能加碼。 “我認識到了我的侵權行為是違法的,我自愿認罪認罰。”今年8月,明溪縣檢察院在辦理的一起侵犯商標權的案件庭審中,被告人許某華在庭上說道。 原來,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間,許某華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注冊商標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成立“某鞋業”公司,并雇傭多人租用廠房生產假冒品牌鞋對外銷售。2022年8月18日,公安機關在許某華的工廠、倉庫、店鋪查獲10000余雙假冒品牌鞋,價值230余萬元。 同期,連某某在明知許某華生產的是假冒品牌鞋的情況下,仍向其購進假冒品牌鞋后通過互聯網對外銷售,涉案價值達80余萬元。 明溪縣檢察院經審查后,對許某華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對連某某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許某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170萬元;連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40萬元。 “本案侵權對象為國際知名商標,品牌長期深受消費者信賴,在全國乃至全球都具有一定影響力,犯罪數額高達2000余萬元,嚴重侵犯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和消費者利益。我們秉持對中外知識產權權利人依法平等保護,注重審查和發現上下游關聯犯罪線索,實現了對生產、銷售環節上下游犯罪的全鏈條打擊。”承辦該案的明溪縣檢察院檢察官說。 在這起涉案金額高達2000余萬元的假冒國際知名品牌注冊商標的案件中,明溪縣檢察院提前介入并監督立案,積極引導和補充偵查工作,在對該案提起公訴的同時,還附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經過法院調解,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均已得到圓滿實現。 2023年6月,明溪縣檢察院率先在三明市基層檢察院成立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并在此基礎上打造“歸化新智創”知識產權辦案團隊,集中辦理知識產權四大檢察案件,開展“一案四查”,建立“快立快審快結”機制,強化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全方位綜合性司法保護。 在辦理柯某某侵犯著作權案中,明溪縣檢察院通過綜合履職,精準確定侵權作品數量5萬余部和違法所得35萬余元,深挖徹查盜版影視作品非法牟利的真相。2023年12月,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侵犯著作權犯罪典型案例》,為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此類案件提供示范指引。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火種、經濟的活力。明溪縣檢察院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會簽《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會商框架協議》,重點從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業務支撐、強化專業互動等4個方向11個具體細化舉措方面,對構建知識產權工作合力、發揮各自專業職能作用,進一步整合知識產權行政與司法資源: 9月5日,明溪縣檢察院將“一己之力”升級為“合力之智”,聯合法院、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及協作配合暫行辦法》。此舉加大了對轄區內的各類市場主體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打破壁壘,構建共治格局,為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提質增效,打造知識產權司法、行政協同保護“明溪樣本”; 該院借助檢企共建契機,選派7名檢察官與企業進行“一對一”掛鉤服務,特別是針對部分藥企在發展過程中涉及的仿制藥品知識產權問題,深入企業開展專題調研,為其提供更加精準的法律服務; 普法回訪中,檢察官針對企業訴求,制作《企業各環節涉知識產權風險提示》進行普法宣傳,聚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重點圍繞企業在采購、研發、生產、銷售、人事、財務等六個方面可能涉及的知識產權風險進行提示; ………… “通過‘一企一策’,我們專門制定‘訂單式’普法宣傳提示手冊,由檢察官‘一對一’精準‘送法上門’,集中開展普法回訪活動,實實在在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明溪縣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說道。今年以來,該檢察院在全面深化知識產權法律宣傳和法律服務的進程中,共走訪企業26次,發放宣傳資料120余份。 創新無止境,保護知識產權更沒有完成時。“檢察官,我要舉報有個網店銷售假品牌球拍,數量還不少。”不久前,某運動品牌愛好者的來訪又打破了明溪縣檢察院的寧靜,“檢察藍”再一次“重拳出擊”,踏上保護知識產權的司法征途,以公平正義維護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和消費者利益,以“法”之名為創新驅動發展保駕護航………… (本報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葉薇 高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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