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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30日訊 很多人為圖方便,將車子隨意停放在路邊,結果釀成了悲劇。近日,經仙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張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23年9月,孫某駕車帶著妻子到朋友家串門,將車臨時停放在朋友家路口處。孫某剛離開車子不久,路口就發生一起車禍,駕駛摩托車的張某和駕駛二輪電動車的李某,因避讓不及發生碰撞后,李某再次與孫某停放在路口的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李某死亡、張某受傷和三輛車輛損毀。仙游縣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且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李某、孫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并據此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民事部分另外追償,張某賠償李某經濟損失人民幣68萬余元,孫某賠償人民幣39萬余元。 檢察官提醒:人生沒有彩排,生命不能重來。請駕駛人員務必規范停車,充分認識到違停的危害和代價,既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 (陳靜 陳琦 朱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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