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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日訊 “橋下空間并非‘無主之地’,橋下空間是公路橋梁的組成部分,公路橋梁是國家公共基礎設施,屬國有資產,受國家保護。”日前,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對外通報一起非法占用橋下空間對方集裝箱的案例。 2024年12月初,廈門市交通執法支隊同安大隊執法人員巡查丙洲大橋東側,發現橋下空間違規堆放一個集裝箱。經現場勘察,該橋下空間被違規占用60.6平方米。執法人員與集裝箱所屬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系,原來該單位因訓練需要,將臨時工作場所設在丙洲大橋東側橋下,并在此處堆放一個活動集裝箱作為儲藏裝備的場所。該單位負責人表示原先并不知橋下空間對橋梁安全的重要性,也未征得主管部門的同意。 執法人員向其宣傳《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告知橋下空間并非無主之地,擅自占用橋下空間搭蓋、堆放物品屬于違法行為,不僅影響公路橋梁整體美觀,也給公路橋梁帶來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要求盡快將集裝箱搬離橋下空間。 經過執法人員的普法,該部門負責人表示將主動配合整改。經過多方協調,該部門重新在附近海岸申請到一處場地。2024年12月17日,執法人員和橋隧巡查人員一同幫忙給集裝箱重新安了家,消除橋下空間的安全隱患。 交通執法溫馨提醒:橋下空間是橋梁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并非私人空間,在橋下空間違法搭建、堆放雜物存在極大安全隱患,易引發安全事故,對公路通行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請廣大市民自覺增強愛路護路意識,自覺做到不違規占用、搭建,共同維護道路出行安全。 (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楊禮建、韓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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