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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沙縣一木屋起火,火焰和濃煙直沖云霄———— 派出所所長爬上屋頂救人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7日訊 新年伊始,三明市公安局沙縣分局夏茂派出所接到民房起火的警情,所長及其他民警立即出發,成功將被困屋頂的村民救下來。 “上碓村民房起火,請立即前往救援。”1月1日9時許,夏茂派出所接到警情,所長陳連華立即組織警力,攜帶裝備驅車趕往現場,途中還協調鎮黨委組織網格隊、灑水車等力量協助滅火。 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一棟木屋正劇烈燃燒,火焰和濃煙直沖云霄。陳連華當即指揮救援力量使用電動抽水機從村里小池塘抽水滅火,但木質房屋燃燒快且抽水機功率小,無法完全控制火勢蔓延。因現場道路狹小且有摩托車等停放,消防車可能難以駛入,陳連華便組織警力疏散群眾,清出救援通道。 其間,陳連華發現起火點隔壁房屋屋頂上有一名60歲左右的男子,經辨認是屋主陳大爺。民警和群眾呼喊讓其下來,但陳大爺充耳不聞,只是在屋頂發出喊叫聲。陳連華向他的家人了解到,陳大爺見鄰居家著火便爬上自家屋頂,想避免火勢蔓延到自家。眼看火勢難以控制,居住幾代人的房子將毀,遂哭喊著不肯下來。 陳連華繞到屋后,從木屋二樓走廊爬上閣樓,再從閣樓頂上狹小縫隙爬上屋頂。此時,陳大爺精神崩潰,對陳連華的勸解毫無反應,陳連華立即將他從火焰邊緣強行拉回并推到閣樓樓板上。但因樓板年久失修,陳大爺情緒激動掙扎導致板材斷裂,整個人被卡在天花板上,陳連華只能讓其他民輔警及熱心群眾慢慢托著,最終將其解救。 隨后,鎮里的灑水車、消防人員趕到,大火終于被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陳大爺情緒也恢復穩定,盡管其家屋頂有部分被燒,但房子總體得以保留。救援期間,陳連華的軀干、手部多處被木板、鐵釘劃破,警服沾滿塵土、黑灰和蛛網,他只說了一句“只要大家平安,一切都值得”。 (本報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李光禎 陳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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