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9日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第二批)》,福州臺江法院“福州古厝與文化遺產保護巡回法庭”辦結的福州市首例文物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星安橋”案件入選。 福州市臺江區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為閩商發祥地,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節點。橫臥于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三捷河上的星安橋,始建于清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于1992年11月被認定為福州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23年2月,臺江檢察院監督發現,星安橋雙側壁附生的榕樹樹根大面積侵入橋體,出現分水尖塌陷、橋面條石錯位、拱券變形等安全隱患,由于“連拱效應”,存在全橋坍塌的風險。 檢察機關認為,文旅部門存在怠于履行文物保護監管職責的情形,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隨即對文旅部門進行立案調查,并于2023年8月向文旅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護和安全監管職責。 經檢察機關跟進監督發現,文旅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的兩個多月里,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星安橋修繕整改工作,全橋倒塌的風險進一步加大。臺江檢察院遂以文旅部門為被告,于2023年11月向臺江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臺江法院審理期間,多次召開聯席會議促使社會各界達成“以橋為主”的修繕共識,督促有關部門啟動星安橋修繕工程,并邀請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到現場視察,持續推進整改修繕工作。經過兩個多月的修繕,侵入橋體的榕樹均已移除,橋欄板及橋面條石按工序進行還原和修復,橋體修繕工程初步完成。2024年4月,臺江檢察院向法院提交撤回起訴決定書。臺江法院審查認為,文旅部門已實際履行了行政職責,消除了臺江檢察院提起訴訟時的公益侵害現象,公共利益依法得到有效維護,遂裁定準予撤訴。裁定生效后,星安橋修繕工程于2024年6月21日通過竣工驗收。 (記者 林珊 通訊員 林琳 謝鎤)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