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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15日訊 春節臨近,一些不法分子妄圖以低成本謀取高回報,大肆售賣假冒偽劣食品。日前,永安市公安局組織開展“食安10號”專項行動,精準把握節前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規律特點,聚焦消費量大的白酒類產品,通過一張照片成功查獲6000余瓶假冒某品牌的白酒。 1月初,永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外地某品牌白酒生產商舉報,稱永安有人售賣冒充該品牌的白酒,同時附帶了一張在倉庫裝卸白酒的照片,然而舉報人并不知曉具體地點。 接到舉報后,治安大隊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組織警力開展核實。通過仔細觀察照片細節,民警發現儲存白酒的倉庫是磚頭房,倉庫外路面為煤渣地,遂拿著照片在城區有磚頭房倉庫的幾個區域逐一查找。經過排查,鎖定一處周邊環境與照片顯示區域相似的地點,經進一步仔細摸排比對照片細節,最終找到照片中裝卸白酒之處,并看到堆滿品牌方舉報的假冒品牌白酒。 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蹲點守候,等待犯罪嫌疑人出現。1月7日上午,見有人前來開倉庫裝貨,民警迅速上前將其控制。經訊問,裝貨人正是倉庫內白酒的所有人范某某。通過清點,在兩個倉庫內共計查獲疑似假冒某品牌白酒1101箱,共計6615瓶。 后經品牌方專業鑒定,該6615瓶白酒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辦案民警介紹,自2022年起,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在明知該酒是假冒品牌白酒的情況下,仍然分批次共購進2000余箱,并在其自營的煙酒商行非法售賣,涉案價值高達200余萬元。2024年12月下旬,品牌方發現范某某銷售的品牌白酒生產日期比生產商該品牌白酒上市日期整整早了6年,于是向永安公安機關舉報。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本報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賈曉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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