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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17日訊 一男子冒充女性與人“交友”,要求對方高價購買商品。日前,經漳平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隆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2023年9月,陳某隆接受老鄉陳某權(已判決)的雇請,幫忙銷售情趣用品。為了賺取高額利潤,陳某隆等人以假扮女性的方式,通過同城交友軟件添加一些男士,再設下騙局,要求被害人到陳某權經營的網絡商店購買原價十幾元、售價幾百元的情趣用品,并誘導對方拆封快遞以防退貨。據統計,陳某隆通過該詐騙銷售模式非法獲利人民幣1.5萬元。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謝虹 凌麗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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