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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檢察機關制發檢察建議促海洋生態綜合治理———— 以檢察擔當推動科學用海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17日訊 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福州海域,一艘漁船緩緩靠岸,但船上漁民慌張的神色引起執法人員的察覺。當目光聚焦在那張剛收起的地籠網時,眾人的心一沉:一個個細小的網眼很可能又一次破壞了漁業資源。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到案后,主動交代了入夏以來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事實————這是近日福州市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案件,同時也是2023年以來福州市檢察機關辦理的第6起非法捕撈案。 “我們要在提煉個案反映的共性問題中挖掘市級檢察院制發類案檢察建議的線索。”福州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檢察官李雋告訴記者,“我們分析研判了2020年以來全市36件非法捕撈案例。除了使用禁用漁具外,還歸納出在禁漁區或禁漁期捕撈、駕駛‘三無’船舶等作案特征和發案趨勢。” 2023年3月,福州市檢察院向相關部門制發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圍繞漁具制售行為的打擊查處、對涉漁船舶的排查管控、對漁民的教育管理等四個方面提出針對性建議。 “漁具制售行為長效監管”得到建章立制,一場規范漁具制售行為專項執法活動正在向全市推開。這是檢察建議發出后的第一條回音。“常見的禁用漁具有密眼網具、電炸工具、毒魚藥品等。從源頭遏制禁用漁具的制售,對維持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有積極作用。”李雋表示。 “查獲違規作業和‘三無’漁船111艘”“清理違規漁具856張”“開展‘封港清查’行動55次”“引導漁民簽訂禁漁承諾書2369份”————檢察建議發出后的幾個月內,福州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陸續收到被建議單位的階段性反饋。 近年來,福州市檢察機關助力福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以檢察擔當生態護海,推動科學用海。結合檢察建議的辦理情況,福州市檢察機關采取有效措施促成相關人員投放魚類1605萬尾,推進7家企業改進污水處理設備,拆除非法養殖點13處,辦理海洋碳匯替代修復9件,引導當事人認購海洋碳匯3.36萬余噸。 (本報記者 林珊 通訊員 黃靜如 林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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