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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明溪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收到一面特別的錦旗。特別之處在于贈旗的不是受害人,而是犯罪嫌疑人。 事情要從去年說起。2024年9月,明溪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破獲一起案值達40余萬元的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民警在江蘇省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刑某。 面對民警的審訊,刑某對立情緒較大,始終不愿開口。但民警沒有就案論案,而是采取迂回策略與嫌疑人拉起家常。經(jīng)聊天得知,刑某家庭經(jīng)濟困難,父母親年老體邁,自己又缺少一技之長,難以掙錢補貼家用。在一次偶然機會中,刑某在明知幫助他人轉(zhuǎn)賬的錢款涉嫌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仍將自己名下的2張銀行卡及交易密碼出賣給他人,使自己的銀行卡淪為詐騙團伙的洗錢工具。 “小刑,你還年輕,只要你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一切都不會太晚,法律上也會對你從輕處罰。”看著陷入沉思的刑某,民警耐心向其普及幫信罪的法律后果,以及認罪認罰從寬政策。 “李警官,我錯了,沒想到賣自己的銀行卡會有這么嚴重的后果,我認罪認罰。”經(jīng)過民警一番推心置腹的勸告,刑某終于醒悟。隨后,他主動向民警講明了違法犯罪事實,并積極主動退贓補償受害人。 同年11月12日,該案移送起訴至明溪縣人民檢察院。因刑某犯罪行為輕微,具有坦白、認罪認罰、退贓情節(jié),檢察院依法對刑某不予起訴。 “警官,衷心感謝你對我的規(guī)勸和教導,是你救了我,讓我在不歸路上及時回頭!”刑某回到老家后,特意制作了一面印有“警德高尚 仁心助民”的錦旗寄到明溪刑偵大隊。 (本報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范少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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