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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1日訊 近日,莆田荔城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轄區內有數家鞋業生產經營企業在員工上班期間占用、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車間)出口和疏散通道,及使用非水性漆調漆間而未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等生產經營安全隱患情況。為及時妥善解決問題、消除隱患,荔城檢察院依法向相關職能單位制發磋商函,督促對涉案企業生產安全隱患予以消除,并督促其加大日常執法檢查和宣傳力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隱患。目前,相關安全隱患已消除,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下一步,荔城檢察院將持續聚焦“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以檢察之力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 (陳靜 陳琦 方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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