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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2日訊 近日,惠安法院對被執行人名下的兩匹馬進行“活封”,促成一起勞動報酬案件圓滿執結。據悉,這是惠安法院首例針對“活物”的執行案件。 泉州某公司拖欠羅某5萬元勞動報酬等款項,經勞動仲裁后未履行。2024年9月,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惠安法院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全方位地進行了財產查詢,但未發現被執行人泉州某公司存在可供執行的財產。經與申請執行人羅某聯系,羅某提供了“被執行人泉州某公司實則是一家馬術俱樂部,其經營場所內飼養著十幾匹馬”的線索。 獲得線索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趕赴被執行人的經營場所,對該線索展開核查工作,確認被執行人泉州某公司經營場所內確實飼養著十幾匹馬。考慮到馬匹作為活畜,需要專業的飼養以及精心的管理,執行干警采用“活封”的方式處置這批財產,即對申請執行人現場指定的與執行標的價值相當的兩匹馬進行查封,同時將被指定的兩匹馬交由被執行人負責保管。 2024年10月,鑒于活畜本身具有容易轉移、評估難度大、變現較為困難等特點,以及被執行人泉州某公司仍在經營的情況,為了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盡可能地減少對被執行人企業正常經營所產生的影響,執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再次前往被執行人泉州某公司的營業場所,期望能夠尋找到推動案件進展的突破點。然而,案外人林某來到現場阻撓執行,表示其早在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前幾個月,便已經向被執行人購買場地內的所有馬匹。得知其中兩匹馬已被依法查封,并且即將啟動評估拍賣程序,林某主動提出會盡快聯系被執行人,督促其處理好這起案件。 此后,執行干警多次嘗試聯系被執行人無果,而申請執行人又急需這筆工資來維持日常生活,執行干警決定啟動對馬匹的評估程序。 1月3日,執行干警來到被執行人經營場所,準備對上述馬匹進行價值評估。案外人林某的配偶鄭某看到執行干警后,立刻上前表示其已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但尚未履行,愿意配合執行工作,代被執行人履行還款義務,請求執行干警幫忙聯系申請執行人,希望雙方能夠再次協商還款事宜。 經過執行干警耐心細致的協調,最終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申請執行人羅某同意案外人代被執行人泉州某公司當場一次性支付45000元后,向法院申請結案。 至此,這起涉及特殊財產的執行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張月霞 曾芬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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