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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3日訊 1月21日,臘月廿二,南安市康美鎮的大街小巷到處是喜氣洋洋的景象。在康美街上,望著終于“完璧歸趙”的房屋,申請執行人蘇先生喜不自勝。 說起房屋被占用的事情,蘇先生依然有些氣憤。此前,張某向蘇先生租賃位于南安市康美鎮康美街的房屋用于電器銷售。然而,在租賃期間,張某卻未能依約向蘇先生支付房租。 追討無果,蘇先生只能將張某訴至南安法院。南安法院經審理,判決張某向蘇先生支付房租和水電費、騰空交付訟爭房屋,并拆除房屋前的違章搭建。 一審判決下達后,張某卻置若罔聞,拒不履行義務。蘇先生數次與張某協商騰空、拆除事宜,張某態度強硬,與蘇先生就履行義務多次發生激烈爭執,矛盾迅速升級,甚至引發肢體沖突。鑒于事態嚴重,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對張某采取拘留措施。面對張某的抗拒,蘇先生依法向南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眼看春節臨近,該案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來到拘留所,與張某面對面交流。一方面,嚴肅明確地告知其拒不履行執行義務將面臨諸如司法拘留等更為嚴苛的處罰;另一方面,耐心講解相關法律規定,從法理與情理多方面勸服,希望其主動配合法院工作。 1月21日一大早,執行法官與蘇先生來到訟爭房屋,計劃若張某不予配合將強制騰房,在春節前將房子交付給蘇先生。到了該處房屋后發現,房屋內已空空如也。 原來,得益于執行團隊的不懈努力,張某終于認識到自身錯誤,明白了抗拒執行的嚴重后果。在法院給出的最后期限前,張某主動騰空訟爭房屋并拆除違章建筑。 “房子終于追回來了,可以安心過年了!”申請執行人蘇先生見狀,對法院的執行工作稱贊有加,感慨正是法院的堅定支持與高效執行,才讓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施純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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