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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感謝法官,我終于收到了這筆被拖欠兩年的租金!”近日,申請執行人余老伯在電話里對尤溪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表達感謝。 原來,退休后的余老伯回到鄉下老宅養老,遂將城區的一套閑置房產進行出租,被執行人林某承租該房,約定按月支付租金、水電費用。但租房期間,林某未能按約支付,余老伯多次催討未果,遂將林某訴至尤溪法院。經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林某需在約定期限內付清租金、水電費合計5564元。后因林某未主動履行,余老伯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尤溪法院依法向林某發出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并凍結林某的銀行、微信、支付寶賬戶等。不日,林某主動電話聯系承辦法官,承辦法官耐心釋法說理,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促成林某主動還款,該案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林麗平 吳詩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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