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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法官,我看到你們貼的公告了,請不要把我的房子拍賣,我愿意還錢。”近日,得知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要對自己的房產實施司法拍賣,一直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陳某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表示愿意償還欠款。 某銀行與陳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在沙縣法院的主持下,銀行與陳某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解除合同,陳某應償還借款本息7萬余元。后陳某未按期履行,某銀行向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陳某送達執行通知書,敦促其履行義務,但陳某拒不接聽法院電話,逃避執行。經查,陳某無銀行存款可供執行,但名下有一套商品房。 鑒于陳某逃避執行行為,執行法官決定對該房屋啟動評估、拍賣程序,并在其住處張貼拍賣公告。得知自己住的房子真要被拍賣,陳某終于慌了神,連忙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請求與申請執行人進行協商。最終,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陳某承諾每月償還3000元直至欠款還清。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肖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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