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處道安“楓”景好 ——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法庭打造“‘楓’行宏路”品牌 六十載櫛風沐雨,“楓橋經驗”歷久彌新。 作為縣域經濟發達的沿海城市,福清市坐擁143萬左右常住人口和70余萬車輛(機動車30余萬輛、非機動車40余萬輛),隨著市域路網密布,車輛保有數還在逐年上升。近3年,福清年均交通事故警情數在3萬件以上。2024年,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數超1萬件,其中約有5%的案件會進入訴訟程序。 福清法院宏路法庭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厘清事故責任、如何申請保險理賠、損失能否得到及時足額的賠償……這些都是當事人關注的重點問題。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道路上,2024年1月,福清市人民法院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契機,結合宏路法庭專業特色,推出“‘楓’行宏路”工作品牌。作為全省唯一一個集中管轄涉交通事故民事、刑事案件的專業化審判法庭,福清法院宏路法庭以全域調解促推源頭解紛,以專業審判促提辦案質效,以系統保障促優市域治理,實現楓橋經驗在道交領域多方參與、多元共治、成效再優、成果再顯,做深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三級聯調 實現調解覆蓋全域 “我以為交通事故都要到市區調解,沒想到在鎮上就直接幫我調成了。”日前,在發生交通事故后3天,老王就在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多元調處中心(以下簡稱“多元調處中心”)龍田片區分中心拿到賠償款。 道交糾紛“全域大調解”機制 老王的案件是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全域大調解”機制實施以來眾多成功案例之一。2022年3月,在福清市政府的支持下,福清法院升級多元調處中心建設。2024年5月,福清法院牽頭福清市公安局、司法局、金融監管支局建立“全域大調解”機制,搭建以多元調處中心為塔頂,海城、龍高等公安交警大隊下轄4個中隊片區分中心為塔腰,24個鎮街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基石的“三級聯調”新型解紛模式,有力將調解資源延伸至鎮村一級,源頭解紛成效不斷凸顯。 宏路法庭引入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社會救助機制,發放榕代司法救助款 在“三級聯調”模式下,多元調處中心通過交叉調解、聯合調解、提級調解等,協同化解道交糾紛,不斷做深做實新時代“楓橋經驗”。運行近3年來,調解成功4098件,自動履行到位理賠款2.4億元;僅2024年,調解成功1970件,自動履行到位理賠款9695.5萬元。 “宏路法庭不斷推進多元調處中心的機制創新,將目前的交通事故調解工作從城區延伸至鎮村,有助于糾紛就地化解,實現矛盾不出村、不出鎮,推動道交市域治理現代化,真正踐行了‘楓橋經驗’。”福清市司法局副局長劉道全對此點贊。 如何壯大糾紛化解力量?福清法院宏路法庭升級多元調處中心,引入保險行業調解機制,福清人保、平安、人壽、太平洋4家保險公司先行派出5名工作人員輪駐多元調處中心,提供保險理賠咨詢服務,協同參與糾紛調解。同時,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推動福清市公安局增設3名專職行政調解員,福清市司法局派出4名專職人民調解員進駐多元調處中心,24個鎮街人民調解委員會分別指定1名人民調解員參與道交糾紛調解工作,共有在冊道交調解員30多名。 此外,宏路法庭指派專門團隊靠前管理多元調處中心,加強對調解員履職情況進行檢查監督,通過旁聽庭審、授課答疑、案例推送、現場指導、卷宗抽查等形式,組織調解員開展法律法規、調解技能等理論和實踐培訓。依托“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機制,2024年,該庭受理人民調解協議申請司法確認50件,裁定確認有效50件,有效率達100%。 四個一體 推動審判質效向優 執法辦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務。宏路法庭在打造專業化法庭歷程中,形成“民刑一體、審執一體、訴非一體、鑒調一體”的創新模式,實現審判質效不斷向優。 民刑一體辦理,實現賠償實質到位。宏路法庭在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積極引導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促成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并案審理。協同福清市檢察院細化交通肇事罪量刑細則,推動將民事賠償情況作為認定被告人悔罪的重要情節,統籌推進民事賠償調解工作,督促肇事方通過積極賠償取得諒解。2021年以來,審結交通肇事案件145件,被告人主動賠償101件,被害人或近親屬受償到位6000多萬元。 審執一體銜接,實現執行質效向好。福清法院制定《交通事故案件審判執行協調工作指引》,指派執行團隊進駐宏路法庭,健全案件判后、執前協同敦促履行機制,切實把執行通知、財產報告、限制高消費通知等條款嵌入到案件裁判文書中,明確妨害、逃避執行行為懲戒措施。2024年,該庭共引導、督促主動履行賠償責任137件,金額1803.4萬元。 訴非一體聯動,實現程序銜接暢通。宏路法庭推行指派“團隊常駐+法官輪值”多元調處中心模式,做到以專業審判指導專業調解,在調解階段做好當事人地址確認、訴狀及證據副本預送達等審理輔助事項,對于未調解成功案件,調解員以結案報告形式反饋爭議焦點等事項,有效縮短訴訟階段耗時。對于在多元調處中心先行調解后達成調解協議的,根據申請出具民事調解書或予以司法確認;對于無法調解進入審理程序的,快審快結。 法官引導當事人共同參與訴前鑒定,釋明傷殘程度鑒定結論 鑒調一體推進,實現糾紛高效化解。為解決因訴前當事人單方委托鑒定導致公信力不足、重復鑒定等問題,2022年5月,宏路法庭在多元調處中心設立訴前鑒定專窗,創新推行訴前“鑒定+調解”機制,推動啟動訴前鑒定308件,結合鑒定意見,促成調解成功98件,未能調解成功而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平均結案時間縮短58天,有效節約司法資源。 “案件不僅要辦得快,更重要的是要辦得好,要讓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我們的追求。”宏路法庭庭長王鳳翔說。 機制創新 擦亮基層治理底色 法庭作為人民法院的“神經末梢”,是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的重要力量。在一次次的優化治理工作中,宏路法庭逐漸出了一條新路子。 法院審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如何能轉化成黨委政府決策治理的依據?對于基層一線的人民法庭要如何貫徹落實能動履職理念,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以這些問題為出發點,宏路法庭“抓前端、治未病”,堅持治理與審理并重,創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專業化審判暨源頭治理工作月報,向福清市道安辦、福清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等職能部門每月通報交通事故涉訴態勢、研判治理難點、共享典型案例,推進糾紛治理的部門聯動,形成齊抓共管態勢。 治理中,針對運輸、快遞及外賣行業管理人員等人員,宏路法庭聯合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專項治理行動,通過交通安全講座、現場倡議、勸導等形式,緊抓重點行業人員精準治理。 同時,鑒于在校未成年人違規騎行電動車、摩托車實際情況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宏路法庭向福清市教育局發出“關于加強未成年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司法建議,推動健全家校協同監管、教育體系,建立交警與校園事故通報機制。 此外,宏路法庭還向福清市道安辦發出關于推動非機動車帶牌帶險銷售工作的司法建議,并抄送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金融監管支局,獲得重視并由市政府牽頭協調相關部門予以落實推進。 鑒于鄉村非國標電動車占比較大、鄉鎮執法力量薄弱、村民交通安全法規意識不強,造成交通事故多發易發,宏路法庭會同福清市鄉村振興局召開道交法規進村規民約推進會,聯合向福清全市509個村居制發《關于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融入村(社)規民約的倡議書》,為鄉村交通安全定規則、立良俗。 宏路法庭引入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社會救助機制,發放榕代司法救助款 推動治理過程中,宏路法庭還注重做好特殊困難人群的司法關懷工作:聯合福清市殘疾人聯合會黨支部共建黨建聯盟,建立因交通事故致殘當事人聯動幫扶救助機制,協同走訪急需救助當事人7人,精細提供定殘指導、解決就業、重度殘疾人托養等服務3批28人;注重做好貧困當事人的幫扶,拓寬救助來源,引入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社會救助機制,為46人發放榕代、保險、司法等救助款4127.8萬元。 數智賦能 多元解紛有“智”有“質” “在網上就把糾紛解決了,大大方便了我們這些遠在外地不便回來的當事人。”這是當事人林某的心聲。日前,在一起輕微交通事故中,當事駕駛人林某聽取宏路法庭輪值法官助理的意見,當日便將款項轉給受害者,并在線簽署調解協議,實現“心事”雙解。 用數智賦能多元解紛,是大勢所趨、時代所向。近年來,福清法院堅持“科技賦能,數助調解”理念,依托“道交一體化平臺”“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等,為群眾提供在線咨詢、調解等一站式服務。 宏路法庭向當事人、律師宣傳推廣使用線上訴訟服務平臺,在法庭立案大廳配備外網電腦,展示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人民法院律師服務平臺、福建移動微法院等常用系統平臺二維碼,并配備2個科技法庭、1個視頻調解室,開展屏上調解、線上指導調解,切實做到“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如何讓多元解紛有“智”又有“質”?宏路法庭協調市公安局為多元調處中心配備購買“道交一體化平臺群易聯”線上調解功能,完善線上調解功能,依托道交一體化平臺化解糾紛,到位理賠款從2021年的1264.8萬元躍升至2024年的10018.3萬元。 “我們還推動23家基層治理單位進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選派33名人大代表、村居網格員、人民調解員等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案件成功分流率從2020年的18.6%躍升至2024年的84.8%。”宏路法庭庭長王鳳翔介紹說。 (本報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陳誠 林怡佳)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