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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14日訊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在辦理一起涉遺產繼承糾紛案件時,考慮到年過九旬的當事人年老體弱、行動不便,法官主動上門調解,成功化解干戈,讓司法溫暖可觸可感。 在該起糾紛受理過程中,承辦法官通過走訪調查,認為案件當事人矛盾較小,該糾紛具有較好的調解基礎,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同時,在得知被告薛某已95歲高齡,行動不便時,為減輕當事人訴累,充分保障當事人權益,承辦法官決定開展上門司法服務,并將原告周某、被告陳某約至被告薛某家中進行面對面調解。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向3人講述案情的基本情況,從法、理、情等多方面進行疏導,引導當事人妥善處理繼承遺產糾紛問題。最終,原、被告對涉糾紛房產歸屬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并當場簽訂調解協議,該案圓滿解決。 (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劉吉雯 李琴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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