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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海蚌誕生記 ————福州市長樂區檢察院接力監督讓海蚌品牌更亮眼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14日訊 “得益于海蚌保護的全方位、全領域推進,目前我們正全力開展漳港海蚌資源調查,積極推動實施限額捕撈,努力讓這道國宴名菜早日進入尋常百姓家。”日前,福州長樂海蚌資源增殖保護區保護管理處負責人向到訪的長樂區檢察院檢察官欣喜地表示。 漳港海蚌,長樂區特產的名貴貝類,國家地理標志產品。自明朝時期就已成為宮廷貢品,是長樂“海上糧倉”的明珠珍品。長樂海蚌資源增殖保護區已設立39年,由于保護面積大、涉及多個鄉鎮,沿海群眾長期形成靠海吃海、肆意捕撈的生產生活習慣,導致早年相關保護工作落實較難。 為保護這一品牌,2020年以來,長樂區檢察院堅持高質效辦案理念,率先在我國唯一的漳港海蚌保護區設立派駐檢察室,成立辦案工作組,深入調查,對癥下藥,先后辦理海蚌保護相關行政公益案件18件。其中,一起督促整治漳港沿海餐飲違法排污案件,獲評全國檢察機關守護海洋典型案例。 同時,該院打出一套綜合保護“組合拳”:聯合有關部門出臺《關于全面推進長樂海蚌司法保護的工作方案》;聯合屬地鄉鎮在重點增殖保護區設立警示碑;督促嚴厲查處使用深水蚌耙、高壓耙刺、電拖網等工具非法捕撈相關違法犯罪活動;在重點沿海村落開展涉蚌違規漁具集中銷毀等普法活動;督促治理閩江入海口違建等。 多年來,在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檢察監督年年回頭看,部門綜合履職形成合力,從單一的司法保護到全方位的產業管理,從末端的嚴厲打擊、制止違法到前端的釋法說理、形成共識,相關行政違法案件已從2020年的10多起降至2024年的3起。2021年至今,已順利在核心海域放流平均殼長1cm以上海蚌苗種200多萬粒,有效推進漳港海蚌種質資源的恢復和可持續發展。 “一粒優質的海蚌,必然產自一片優質的海域。”為持續擦亮品牌,長樂區檢察院注重對涉蚌海域的“檢察+”綜合履職,不斷加強與法院、公安、海警、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在海警工作站設立檢察聯絡點,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指導準確辦理非法捕撈、非法采礦等案件。該院還始終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2021年以來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2人,促使繳納生態損害賠償金80多萬元、海洋生態修復金200多萬元、購買海洋碳匯約1700噸。 2024年6月,長樂法院設立海蚌生態司法保護基地。“共同參與、人人愛護的漳港海蚌大保護格局已然形成。”長樂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負責人頗感欣慰。 (本報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林圣 王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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