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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寧化法院以柔性調解成功執結一起婚約財產案件。 黃某某與葉某某自幼相識,2019年雙方戀愛,并于2020年6月訂婚,約定由黃某某給付葉某某聘禮238000元。按照當地風俗,黃某某陸續給付了聘金、彩禮等財物。2020年9月29日,雙方按農村風俗舉辦結婚儀式,但未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此后斷斷續續同居至2023年10月。后雙方因瑣事發生爭吵,葉某某搬離雙方住處。2024年2月13日,雙方協商返還彩禮事宜未果,經當地村委會調解達不成一致意見后訴至法院。寧化法院于同年6月24日依法作出判決,判決葉某某一方在10日內返還黃某某一方婚約財產183820元。 因判決生效后,葉某某一方遲遲未履行給付款項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考慮到婚約財產執行的特殊性,若是強硬執行可能會導致矛盾進一步激化,為避免矛盾升級,執行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面對面”“背對背”調解,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由葉某某一方當天返還黃某某一方180000元彩禮,實現案結事了。 (張權 范文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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