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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25日訊 俗話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總有人在法律邊緣試探!南安一男子譚某剛考過科目三就醉酒駕車上路,結果被警方逮個正著。 2月17日深夜,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民警在霞美鎮四季康城路段設卡執勤檢查時,發現一輛白色小型轎車在路上歪歪扭扭地行駛,攔停之后發現駕駛人譚某面色紅潤,車內有酒氣。民警現場立即對譚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其酒精測試值為8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民警要求譚某出示汽車行駛證和機動車駕駛證配合調查,譚某卻言辭閃爍稱沒帶證件,只能提供身份證號。經查,譚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民警再三追問,譚某承認剛考過科目三,還未取得駕駛證。原來,譚某當晚在外飲酒后欲返回家中,因距離較近,就心存僥幸開車上路,沒想到被查。經過警方教育后,譚某對于自己違法行為深悔不已。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記者 葉華南 通訊員 吳丹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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