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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28日訊 近日,福州長樂法院聯合區公安局簽訂協議,進一步規范和深化司法拘留工作,這是雙方探索完善執拘聯動機制又一舉措。該機制通過“以拘促執 懲教結合”精準發力,實現“執行威懾+法治教育”雙重功能,助推破解執行難題。 被執行人李某一案,李某長期躲避執行。面對申請執行人的催促,李某甚至揚言法院無法對他進行懲戒。 春節前,長樂法院執行法官針對此類被執行人專門制定方案,利用節日期間被執行人放松警惕的契機,一方面提前與拘留所報備案件情況,啟動夜間收押綠色通道;另一方面連夜趕赴李某家中將其拘留到位。“執行警車未到,收押程序先走。”此舉大大縮短送拘收押時間,提升執行辦案效率,有效打擊了“老賴”囂張氣焰。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經長樂法院主持調解達成分期還款協議后,被執行人趙某拒不履行,甚至對法院催告視而不見,企圖逃避責任。為此,長樂法院決定對其實施司法拘留15日的懲戒措施。 趙某送拘后,執行法官向拘留所民警詳細介紹本案情況。民警配合執行法官對趙某進行勸導教育,通過播放教育視頻、釋法說理等方法,重點向趙某說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嚴重后果。 “這一次的教訓,讓我明白了法律的底線不容逾越。”被執行人趙某意識到問題嚴重性,主動承認錯誤,聯系親屬代為履行債務。鑒于此,長樂法院依法決定對趙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如何做到懲教結合,釋放司法溫度?在被執行人謝某一案中,因其長期逃避債務,春節前長樂法院拘留到位。“我想回家過春節,想見見孩子!”在拘留所房間里,被執行人謝某一度哽咽。 隨后,長樂法院執行局與拘留所創新開展“懲戒+感化”教育,安排家屬進行視頻疏導,督促引導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在與家人通話后,謝某表示愿意委托家人湊錢還債。最終,在執行法官與拘留所民警的見證下,謝某現場支付部分款項后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鑒于謝某認錯態度良好且主動履行債務,謝某得以被提前釋放。 從“單兵作戰”到“協同攻堅”,從“強制威懾”到“攻心促執”,長樂法院聯合區公安局搭建的執拘聯動機制成效明顯。長樂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將持續與公安部門一道深化執拘聯動機制建設,以“釘釘子”精神破題執行攻堅,更好兌現人民群眾的勝訴權益,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本報記者 陳欽祥 通訊員 王子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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