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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3日訊 林某明知是賭博網站,不僅自己參賭還發展會員收取傭金。近日,經龍巖市永定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永定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2019年11月,林某經過上線王某(身份不明)推薦下載某賭博APP并注冊。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6日間,林某使用微信與支付寶掃碼支付共計充值1023元用于該賭博APP下注賭博,后共計提現3195元。在此期間,林某為牟取更多利益,還發展下線丘某等六人下注參賭賺取傭金。經查,林某下線六人共計在APP充值164155元用于賭博,林某累計抽取傭金30.97元。 永定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林某明知是賭博網站,不僅自己參賭,還為賭博網站發展會員共計6人,涉案賭資16萬余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林某提起公訴。 (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廖翠華 熊海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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