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近日,經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張某、李某因犯盜竊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以及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 2024年5月底的一個凌晨,張某、李某伙同王某(另案處理)在閑逛物色盜竊對象時,發現一輛男士機車,決定將其盜走。3人分工明確————張某負責點火解鎖、李某負責望風、王某負責手機照明,幾分鐘便將機車盜走。次日,被害人發現機車被盜后報警,公安機關通過公共視頻順藤摸瓜將3人抓獲。 城廂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張某、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價值近5000元,其行為涉嫌盜竊罪。近日,法院結合案情進行審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陳靜 黃超騰 張洋)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